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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载】 国务院或将允许直销产品范围开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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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近日,国务院印发了《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6〕9号),取消了“直销企业产品说明变更审批”(第35项)。按照通知要求,商务部正在研究制订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文件,近期有望出台。

《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》

  “取消直销企业产品说明变更审批”意味着什么?这项规定对于整个直销行业又具有什么意义呢?
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。众所周知,对于直销企业产品范围,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直有着明确而严格的限制。2005年11月份公布的《直销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的规定,直销产品范围如下:化妆品(包括个人护理品、美容美发产品);保健食品(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》);保洁用品(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);保健器材;小型厨具。
  因而,直销企业在生产产品时处处受到限制,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且未经审核公布的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。

第四十二条直销企业违反规定

  但是,随着直销行业的迅猛发展,直销企业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,比如:空净产品,美体内衣,咖啡红酒,还有粮油各类食品等;这些产品,都超出了五大类产品,一直在违规的边缘化中销售。
  早在2015年之前,行业内对于开放直销产品范围这一需求便呼声不断,行业内也曾经传出过即将要开放直销产品种类限制,相关规定即将有望出台。
  那么,这一次“取消直销企业产品说明变更审批”难道是对直销企业生产产品的大解放吗?国家看到了直销行业发展现状与消费者的需求进行了调整?直销产品范围将不再受到限制?
  我们拭目以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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